关于召开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
座谈会议的通知
各地、州、市经贸委(局)、中石化贵州分公司、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、省高开司、各成品油批发企业:
《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》已于2004年12月2日由国家商务部公布,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为在我省贯彻好该《办法》,经研究,定于2005年3月9日在贵阳召开“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议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会议内容:
传达商务部在海口召开的“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研讨班”的有关情况,讨论我省“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和受理程序”。
二、 参加会议人员:
各地、州、市经贸委(局)分管领导和科(处)长,中石化贵州分公司、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领导及分管处长,省高开司分管处室负责人,各成品油批发企业负责人。
三、 会议时间、地点:
(一)时间:2005年3月9日(会议1天)
(二)地点:贵州饭店
请参会人员于3月8日下午在贵州饭店报到。
附参会人员回执
二OO五年三月二日